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秘书长轮值办法
来源:   作者:   点击数:9531   日期:2017-06-09   字体:【
  为提高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实效,优化资源配置,革新工作方式,提高集团凝聚力,激发内部活力,加深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结与合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选拔原则
第一条轮值秘书长选拔秉持“自愿申报、公开推举、择优选拔”原则,从各职教集团成员单位负责人中产生。
第二条候选人员应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三条 热爱职教集团工作,对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有自己独到见解,指导开展职教集团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第四条具有高级职称或在建筑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选拔流程
第五条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轮值秘书长由各职教集团单位负责人本人向集团秘书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集团秘书处、各集团成员单位进行人员举荐,秘书处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并拟定初步名单,报请集团理事长提名。
第六条 在上半年的常务理事会上,常务理事单位根据集团理事长的提名人选进行公开表决,表决通过后确定最终的新任秘书长名单。
第七条职教集团发文。
第三章秘书长任职期限
第八条新任轮值秘书长自上半年理事会选举通过并出台发文后开始任职至下届秘书长产生,任职期限两年。
第四章轮值秘书长职权
第九条 参与集团章程的修订及集团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
第十条统筹管理集团秘书处,指导秘书处下属二级校企合作部,并对任内的日常性事务拥有决定权和否定权。
第十一条代表职教集团出席各类对外交流活动、参加各级会议等。
第五章轮值秘书长义务
第十二条 领导秘书处开展职教集团常规工作,执行秘书处重大事务和活动的决议,如重大项目申报。
第十三条主持召开集团理事会、全会,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场地、议程等重要事务。参与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总结提炼年度工作亮点,部署阶段性工作。
第十四条对内联系理事长单位、各副理事长单位、副秘书长单位、一般成员单位,指导和评价各参与单位的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对外联系政府、行业协会等,指导校地合作、校行合作、校企合作,推进各项合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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